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要求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转学管理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认为李嘉蕊、王超同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转学的要求,同意转入我院,现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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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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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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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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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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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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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级会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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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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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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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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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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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级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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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来访等方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6585317,6586260
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