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第九届“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
各二级学院(部)上报一名符合评审条件的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作为我院“教坛新秀”奖的候选人。
推荐条件:
1、承担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2、须连续三年以上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2017年至今每年主讲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
3、具有相关企业挂职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累计到相关企业挂职从事技术工作2年以上(基础课教师可适当放宽)。
4.其他条件依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九届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3)。
候选人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九届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九届教坛新秀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由各教务科统一报送至三号教学楼219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jwcjxglk301@126.com。过期报送将取消评审资格。
教 务 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