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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制教学使用《实训指导书》、《工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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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2020年全年教学使用《实训指导书》、《工单》印制工作开始申报。请有需求的学院将材料于201911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教材科汇总后报学院国资处统一印制。

说明:各教学单位,教学使用《实训指导书》、《工单》列入全院教学资料印刷经费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教学使用《讲义》由任课教师做成电子课件,不再进行印刷。请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务必严格审核、把关,所选内容不得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填写“报表”具体要求:

1、下载此通知(附件1)《实训指导书》、(附件2)《工单》,并按表格要求详细填写。

2、报表一式两份,必须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实训指导书》、《工单》电子版稿件,发送到教务处(侯涛老师CRP邮箱)。

4、《实训指导书》稿件内容不得超过30A4纸,《工单》稿件内容不得超过50A4纸,超出规定页数不能印刷。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105)教材科。

 

教务处

20191029


附件1《实训指导书》.doc
附件2《工单印制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