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2020年全年教学使用《实训指导书》、《工单》印制工作开始申报。请有需求的学院将材料于2019年11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教材科汇总后报学院国资处统一印制。
说明:各教学单位,教学使用《实训指导书》、《工单》列入全院教学资料印刷经费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教学使用《讲义》由任课教师做成电子课件,不再进行印刷。请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务必严格审核、把关,所选内容不得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填写“报表”具体要求:
1、下载此通知(附件1)《实训指导书》、(附件2)《工单》,并按表格要求详细填写。
2、报表一式两份,必须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实训指导书》、《工单》电子版稿件,发送到教务处(侯涛老师CRP邮箱)。
4、《实训指导书》稿件内容不得超过30页A4纸,《工单》稿件内容不得超过50页A4纸,超出规定页数不能印刷。
报送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105)教材科。
教务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