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同时为自治区级、国家级各类大赛选拔优秀参赛作品,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此次教学能力大赛不限专业及课程。重点考察教学团队(2-4人)针对相应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2.教学团队应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依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课程标准,选取参赛教学内容,进行学情分析,确定教学目标,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运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课堂教学,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并做出教学反思与诊改。
3.参赛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落实课程思政,弘扬劳动精神,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学习支持环境、服务供给模式,采用信息化教学,实现因材施教,为个性化学习提供支撑。
4.参赛团队要树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的竞赛观,关注有关产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引入行业前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推动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的结合。同时,体现模块化教学,开展集体备课,通过大赛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
5.高职思想政治课应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的教学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版本统编教材。
二、参赛对象
1.此次参赛必须以教学团队参赛,团队成员不得超过4人,且每位教师只能参加1个参赛团队。
2.教学团队应由实际承担参赛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含实习指导)、教研任务的教师组成,不直接实施课堂教学的团队成员不超过1人。除公共基础课程组外,每个教学团队可吸收1名团队学校聘用的企业兼职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参赛。
三、比赛分组及名额分配
1.此次大赛分为公共基础课程组、专业课程一组、专业课程二组。其中:
(1)公共基础课程组参赛作品应为公共基础课程中不少于12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2)专业课程一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
(3)专业课程二组参赛作品应为专业核心课程中不少于16学时连续、完整的教学内容,其中必须包含不少于6学时的实训教学内容。顶岗实习标准中的实习项目工作任务也可参赛。
2.各二级学院(部)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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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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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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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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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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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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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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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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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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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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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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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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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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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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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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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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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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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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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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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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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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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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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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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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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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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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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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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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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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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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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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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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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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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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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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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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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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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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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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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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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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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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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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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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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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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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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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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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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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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养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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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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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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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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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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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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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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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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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方法
1.由各二级学院(部)按照分配名额资格审查、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按照评分指标对参赛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名次。
五、参赛材料及上报时间安排
1.6月1日前,参赛团队填写《2020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参赛报名表》(附件1),并以文件夹形式上报所有参赛作品文档,包括:参赛教案、教学实施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2—5段课堂实录参赛作品视频。文件夹名为:参加组别+课程名称+团队负责人姓名。
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927028084@qq.com,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三号教学楼219室),联系人:刘浩日娃,电话:6574299。
2.即日起,即可录制课程视频。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管理运行科鲁翠菊,电话:6585710。
录制参赛作品视频原则上每位团队成员不少于1段,不直接实施课堂教学的团队成员可不作要求。课堂实录视频每段最短8分钟左右、最长20分钟左右,每组总时长控制在40—45分钟。
3.上报材料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2020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参赛作品材料要求》(附件2)。
六、奖励
1.此次大赛公共基础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专业课一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专业课二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2.学院将组建专家组和技术组,为参赛团队提供相应支持,并根据名次和教育厅大赛文件要求推荐相应团队参加自治区级大赛。
3.对获奖优秀课程学院给予优先院级优质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立项和省级在线课程建设立项推荐。
4.具体奖励金额详见《关于印发<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17号)。
七、其他说明
1.请各二级学院(部)参赛团队务必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所有材料,如有上报材料缺项或超期上报者,视为主动放弃参赛资格。
2.由于自治区教育厅大赛正式通知暂未出台,待正式文件出台后,教务处将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适时调整参赛要求、及时通知参赛团队。
3.往年优秀作品参考:
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2011年-2019年赛事视频http://www.nvic.com.cn/Web/Resource/CompetitionVideo.aspx?type=5
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