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学院《关于印发<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呼职院发〔2011〕86号)(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现将学院第二批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2019年(第二批)聘任的专业带头人(具体名单参见附件2)
二、考核依据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对象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表》(附件3),报所在二级学院(部)考核;
2.各二级学院(部)成立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带头人职责、专业带头人目标完成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在附件3上签署考核意见,并于7月3日前将附件3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3号教学楼219)。
3.学院专业带头人考核工作组对各二级学院(部)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并签署意见。
4.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考核过程记录,形成文字材料列入专业带头人专档,以备学院检查。
5.被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聘用与管理办法》发放津贴。
教务处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