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试卷归档及阅卷要求
1、 试卷合订本组成:封皮、考场记事单及考生签到表、成绩单、期末成绩分析单、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试卷。
2、 具体要求:
(1) 封皮:封面填写不能有缺项。
(2) 考场记事单及考生签到表:各项内容须填写完整,监考教师须签字,实考人数须和试卷份数相符合。
(3) 成绩单:成绩单必须从教务系统打印。任课教师签名等须填写完整。
(4) 期末成绩分析单:质量分析及改进措施建议须填写完整。
(5) 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按照学院教务处下载专区标准格式执行。
(6) 学生试卷:必须按照成绩单顺序排列。
(7) 试卷批改:
l 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且试卷上所有试题均须有批阅标记;
l 按照小题进行批阅,批阅符号有“√”、“×”和打半勾标记的试题,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部分用省略号标出;
l 批阅统一记正分,得分用阿拉伯数字写在每小题题号前,不得分则在题号前写“0”。各大题的得分统一登录在对应的分数框内;
l 批阅过程中的误笔处,应划掉后更正,并有阅卷教师签名;
l 试卷批阅标记应统一规范,分数书写工整,易于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