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春季是心理危机的高发期,为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营造和谐平安校园氛围,现对全院在校生进行心理危机大排查和干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做好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排查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15日
二、排查对象:全体在校生,其中重点排查对象参见《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对象》(附件1)。
三、排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心理辅导站要组织本院辅导员结合学生入学时心理测评结果、学生的日常表现通过走访、一对一谈心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认真排查。
2.访谈人员要认真填报《心理重点关注对象访谈记录》(见附件2),心理辅导站填报《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见附件3),建立健全心理档案。2021年3月17日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计表和反馈表电子版发送至周蕾鸣老师的腾讯邮箱。相关材料应同时上报本院(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3.对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学生,可由辅导员进行约谈,及时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并做好记录;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如抑郁倾向)甚至心理危机(如自杀倾向)的学生,或超出辅导员自身能力范围的个案,如二级学院(部)解决有困难,及时转介至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各二级学院(部)要增强保密意识,在排查访谈、信息报送和干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5.对确诊有精神疾病的学生应尽快转诊,或休学治疗,避免情况恶化。对精神疾病康复后提出复学的学生,要求其持有正规精神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其已康复,可以复学),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对于精神康复期的学生,要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应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6.心理危机排查工作责任重大,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把工作做细、做实;在具体工作中,应本着“以人为本,内紧外松”的原则,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为目的,避免造成紧张气氛,注意工作方式与方法,切实关心帮助各类困难学生。工作上要做到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日
附件1:《心理危机重点排查对象》
附件2:《心理重点关注对象访谈记录》
附件3:《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