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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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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和开展 “呼和浩特市法治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021年03月04日 21:24  点击:[]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好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务调研工作,以法治呼和浩特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推进“平安首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现就法治研究课题征集和“呼和浩特市法治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研究课题

结合工作实际,从坚持党领导政法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平安首府、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法治研究课题调研建议,参考《呼和浩特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调研指导目录》(附件1)为课题的调研范围,积极组织报送法治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调研原则上从《指导目录》所列研究范围中选择并可以对调研范围进行具体化,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指导目录》限制。

二、课题调研申报工作

  (一)申报课题调研及成果运用

1. 由市委政法委、法学会、专家学者代表组成评选办公室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进入呼和浩特市法治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研究成果。

2.呼和浩特市法治研究优秀成果奖终评结果由评选办公室通过市委政法委长安网向社会公示。

3. 评选结果确定后,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颁发呼和浩特市法治研究优秀成果奖荣誉证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优先参与呼和浩特市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奖评选。

4. 市法学会将对获奖研究成果摘要,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以提高成果运用转化率。同时,编辑出版成果奖专辑(书名待定)。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课题调研的时间和信心。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按照申请者条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

  2.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3.课题组原则上由不少于二人、不超过六人组成;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调研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课题的研究期限为3个月。

  5.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发《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见附件3)

  (四)申报办法

  1.申请者请认真阅读《指导目录》,按照要求填写《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

  2.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报送时,需提供《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1份。“申报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郭栋老师腾讯企业邮箱、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512室


  三、报送时间

  (一)研究课题征集从通知之日开始,2021年3月11日截止。

  (二)研究课题完成从立项申报批准通知之日开始,2021年4月30日截止。

联系人:郭栋

电话:6586042


 

附件:1呼和浩特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调研指导目录

2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