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见附件)。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 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各处室、系(部)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4月27日16:00前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4月28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邮箱kyc6586042@126.com,由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审。
三、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邮箱:kyc6586042@126.com
电话:0471-6586042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