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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2021年04月22日 21:29  点击:[]


处室、系(部):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有关要求,现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见附件)。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 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各处室、系(部)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4月27日16:00前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4月28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邮箱kyc6586042@126.com,由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归口管理单位进行初审。

三、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邮箱:kyc6586042@126.com

电话:0471-6586042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