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宣传展示技能创造美好生活、职业教育“长入经济、汇入生活、渗入人心、融入文化、进入议程”的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活动周”的相关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1年5月22日至28日。
主题: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要活动
(一)制作专业介绍。制作本系部招生专业详细介绍。要求图文并茂,内容详实,能够充分反映专业特点和优势,应包含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内容。(各系(部)自行制作X展架,尺寸为0.8米 X 1.8米)。
(二)加强专业文化建设。继续做好专业文化建设,加强各专业文化氛围打造,营造突出职业特点专业文化氛围和良好职教周宣传氛围。
(三)上报岗位能手、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深入挖掘毕业生中岗位能手先进事迹和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每系(部)应至少报送一位岗位能手和一位创新创业成功典型案例材料。
(四)开展线下典型成果宣传活动。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每个系部选取1—2个成功做法或典型案例,制作成展板或视频材料。学院将组织在校内外统一进行展出,向社会和全院师生展示职教成果。(展板由宣传统战部统一制作,各系(部)于5月17日前提供宣传图文内容,发至宣传统战部邮箱xctzb2012@163.com)
1.贯彻落实“职教20条”的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
2.贯彻落实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典型做法。
3.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典型案例。
4.学院教师及管理人员教书育人的典型事迹。
5.学院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的典型做法。
6.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举办或参与学院教育教学的典型案例。
(五)开展技术技能服务活动。结合系(部)实际和专业特点,利用专业技术技能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防疫知识宣传、健康护理、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技能扶贫,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六)开展政策学习活动。教务处组织印制并下发《职业教育政策汇编》,各系(部)围绕政策汇编,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开展系列政策学习活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系(部)应结合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方案,并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刘肇旭老师邮箱,liuzx90@sina.com。
岗位能手和创新创业典型案例材料于5月17日前报至招生就业处齐海滨老师,邮箱704261090@qq.com。
(二)具体上报材料格式要求如下
1.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选送典型活动案例、典型职教故事、典型宣传报道案例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材料须按以下格式要求排版提交: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报送单位为楷体三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
2.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
3.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1280*720),格式为mp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是统一思想认识、宣讲国家政策、推进职教高地建设和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各系(部)要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安排,防范聚集性感染疫情风险。
(二)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各系(部)要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职教活动周来,深入挖掘典型成果,发掘自身特色,按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要充分融合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同时,要务求实效,避免浪费、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结合自身实际量力而行。
(三)总结经验,按时上报。各系(部)要及时整理典型案例、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要及时总结活动周的经验和做法,并于5月30日前将活动周总结报告报宣传统战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宣传统战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