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5〕14 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推荐。
一、工作流程
(一)教师申报。请拟申报教师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完全符合“培养对象申报条件”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2),报系(部)初审。
(二)初审推荐。各系(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及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并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每个专业仅限推荐1人。
(三)评选报送。教师工作部复审材料,报学院审议,确定1名推荐培养对象,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各系(部)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的审查,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教师所有申报条件完全符合文件要求,真正把具有发展潜力、能力素质优良、能够团结带领队伍并运用和辐射培养成果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材料报送。请各系(部)于2月2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hhvc.edu.cn,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佐证材料按申报表填写内容排序并装订成册)交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科(图书馆504)。
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