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 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19 点击数:

各系(部):

现将《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25〕14 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推荐。

一、工作流程

(一)教师申报。请拟申报教师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完全符合“培养对象申报条件”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2),报系(部)初审。

(二)初审推荐。各系(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及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并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每个专业仅限推荐1人。

(三)评选报送。教师工作部复审材料,报学院审议,确定1名推荐培养对象,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各系(部)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水平、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的审查,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教师所有申报条件完全符合文件要求,真正把具有发展潜力、能力素质优良、能够团结带领队伍并运用和辐射培养成果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材料报送。各系(部)于2月2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sfz@hhvc.edu.cn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佐证材料按申报表填写内容排序并装订成册)交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科(图书馆504)。



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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