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尊崇党章坚定信念 增强纪律自觉
——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五条体会”之一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尊崇党章,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认真思考领会其中的思想内涵,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都具有积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规则和纪律约束,每一条都凝结着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是共产党人的“原教旨”,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应当充分发挥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尊崇党章,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根本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始终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全党的团结统一,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看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团结一心,步调一致。
尊崇党章,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还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始终保持无产阶级政党先锋队的先进性。马克思、恩格斯在无产阶级政党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先进的和最坚决的部分”,是“推动所有其他部分前进的部分”。这就要求共产党人始终站在时代的最前列,始终成为引领时代发展、推动历史前进的中坚力量。
学习遵守党章的关键是坚定理想信念宗旨
理想信念是党的纲领的核心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如果一个政党没有自己明确的奋斗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道路,没有一个明确、积极的纲领,这样的政党也只能被认为是一个“处于萌芽状态”的党,“一个潜在的党,而不是一个实在的党”(恩格斯语)。如果一个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信仰迷失、精神迷茫,必然淡薄党的观念、漠视党的纪律、丧失原则立场,抵不住诱惑、守不住底线而最终走上违法乱纪的歧途。因此,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关键是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并不是虚无飘渺的精神幻想,而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之上,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列宁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所以对世界各国的社会主义者“具有不可遏制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和革命性”“内在地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这个理论本身中”。列宁还指出,“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他认为,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是一种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研究相同的社会历史问题的研究,使马克思主义成为真正科学的理论,成为把握历史发展规律的指南。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首先必须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性的信念,掌握科学理论,学会运用科学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深化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只有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才能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和鉴别力。只有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科学性,才能坚定共产主义的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必须坚守对党忠诚可靠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品格。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这就要求每一位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党摆在心头正中,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说话办事,在坚持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是非分明,始终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共产党人的德。强调理想信念的根本地位和关键作用,就在于强调管党治党要以德为先,着力使广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返璞归真,固本培元,加强党性修养,坚守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量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只是问题的表面,背后“里子”是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而根子则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因此,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以德治党,注重思想道德建设,注重以伟大理想、高尚情操和坚定信念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模范行动、道德榜样引领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凝聚强大力量。
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中有着德治礼序、崇德重礼、注重修身立德的文化传承。“辅世长民莫如德。”儒家经典《大学》开篇言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强调“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身修而后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孟子也说“诚身有道”,要善养“浩然之气”,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强调要在推动历史前进、改造社会的实践中,不断改造自身的主观世界,砥砺修身、锻炼意志品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不断提升政治思想素养和高尚道德情操;强调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本”在人心。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回顾党的历史发展,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不断走向新的胜利,党的组织之所以具有坚强的战斗力、能够成为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不仅靠着坚定的革命信仰、真理和人格的力量,还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理想信念宗旨,彰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着道德感召作用,标志着修身立德的高标准;纪律规矩强化着组织的约束力,为维护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组织原则、坚持党员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有力纪律保障,为党员的行为和组织的活动划出底线。邓小平同志曾说,“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新形势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必须坚持确立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既要注重规范惩戒,更要引导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道德基础,增强纪律自觉。(戴军)
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
——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五条体会”之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我们党自执政以来,始终面临改善领导方式、提高领导能力的历史考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求我们党根据现实条件,制定科学的发展目标,把握经济社会建设方向,合理配置资源、有效化解矛盾,体现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
首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的目的是破除利益藩篱,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发展中得到真正的实惠。目前主要的利益藩篱不在社会之中,而在权力运作的体制机制之内,包括根深蒂固的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想要让执掌公共权力与公共资源的利益主体,剥离自身已经占有的各项利益,当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自觉地放权让利,而是要在党的领导之下,协调各方体制与社会力量,制定科学的改革方案,实现利益的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还要严肃党的纪律,对不能落实改革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盲目追求发展政绩忽视法治建设的领导方式,带动改革的深入。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的禁区,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妨碍和迟滞了改革”的看法,以及“法律就是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的观点都是不全面的。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制。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改革和法制同步推进,增强改革的穿透力。这要求党要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改革方案,从立法程序的源头杜绝部门利益和地方政府利益主导法律的制定,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这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
其次,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要锻造强大的领导核心。作为“四个全面”组成部分之一,全面从严治党是要保证党能够有效地肩负起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任。党要根据新时期的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永葆党的肌体健康。各级党组织都应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相互影响、互相渗透的。全面深化改革要压缩权力寻租和滥用的空间,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为管党治党提出了客观的要求和标准,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改革与法治的目标推进和完善。此外,为了实现“四个全面”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绝不能封闭在党的组织空间之内,而应有机地融入党的中心工作。通过具体工作中的实践,实事求是地寻找管党治党的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长期以来,党的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两张皮”的现象非常突出。一些干部一谈中心工作头头是道,一谈党建工作则官话套话连篇,日积月累使得党员干部们从心里就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工作。一些人习惯了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表里不一,致使潜规则大行其道,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因此,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务必坚持党的建设和中心工作一并谋划,从根子上解决形式党建、空头党建泛滥的问题。只有把党建做进中心工作各个领域、做进每一个细节,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真正转变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优势,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实现效果。
第三,党的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体现为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王岐山同志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只有把自己管好、治好,才可能更好地引领改革和法治进程,从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全面从严治党要通过主体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当成头号大事来抓。它要求强化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自觉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保持一致,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务必大力加强纪律建设,提高并巩固党员们的党章意识,努力学习党章、充分领会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来抓,实现领导重点从单一的中心工作转变为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的“两手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普通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在制定出台政策之时算好“政治账”,把人民群众的认同作为政策出台的主要依据。让所有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决策都能体现共产党员的政治担当,这是党的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具体任务。
加强党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领导,离不开党的建设。而党的建设始终存在着以党性倡导、思想引领、制度驱动与党内关怀为主的“激励系统”,以及规训、监督、警示、惩戒党员的“保障系统”。毛泽东说过:“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保障系统的建设正是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这是新时期党内政治纪律、反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所决定的。以长远眼光来看,党的建设始终需要激励、保障的“双系统”驱动,而具体到当前形势,保障系统的建设有着更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因为全面从严治党不但关系到党的建设全局,更是其他三大战略如期实现的保证。另一方面,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重拳出击严惩腐败的同时,也在全党范围内大力提倡党性修养、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今年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更是正面倡导立德为党内道德建设划定高标准。由此可见,党的激励系统的建设也没有放慢步伐。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党的领导不仅要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严肃的惩治手段防范痹症,更要让全体党员用党性道德塑造高尚精神,以礼义廉耻之心,心悦诚服地履行党章要求,这才是加强党的领导、提升管党治党水平的全方位体现。(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 张弛)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五条体会”之三
用纪律治党,用规矩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思想,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突出特色。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次全会明确提出,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些论述,既强调了党内法规制度在党和国家制度体系中的作用,也为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实践表明,制度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管党治党方式,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不论在任何时期,都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形成并不断发展着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断推进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严明纪律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把守纪律、讲规矩的理论和实践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最突出的就是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也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就明确要求,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指出,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他在2015年10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中说,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的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针对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的问题提出来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要靠党规党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首先要把党规党纪立起来。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就是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办事。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对“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问题作了深入阐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按照党章制定的党内法规也是管党治党的尺子。2015年,中央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有了制度,关键是要严格执行。好的制度不认真执行,等于一纸空文。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其次,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中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是把党的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的具体体现。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都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即先出现违纪苗头,逐步越过纪律底线,之后又从一般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最后量变引起质变,演变为严重违法犯罪。因此,如何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必须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深刻领会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是纪检监察机关实践好“四种形态”,把“四种形态”变为监督执纪常态的重要基础。
第三是要抓住重点,带动全面。从整体上看,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果是显著的,大多数党员干部的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优秀干部。但是,在党的干部队伍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干部出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滞后、党员干部自身对党的纪律的漠视,是一个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到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践行“三严三实”,都坚持从自身抓起、以身作则,推动了上下一心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在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严起来,打造一支由“关键少数”带领的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队伍。应该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牢牢牵住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牛鼻子”,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重点论”的充分体现。但在抓“关键少数”取得一定成效以后,怎样解决全体党员队伍出现的党性不强、作风不严的问题,就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问题。因此,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解决普遍多数,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在全党开展一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专题教育,就成为当前抓好党的纪律建设顺理成章的事。(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荣臣)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五条体会”之四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工作体会”部分指出,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是中央纪委常委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总结,是基于扎实实践探索的科学理念,是深化标本兼治、创新纪检工作的行动指南。各级纪检机关把“学思践悟”成果转化为工作创新,就应联系新形势新实践,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方针。
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来把握,应着眼于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什么是“惩前毖后”?毛泽东同志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指出,“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不讲情面,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什么是“治病救人”?毛泽东进一步指出,“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对于犯错误的同志不能“一棍子打死”或“置之死地而后快”,而应依照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帮其改正、改了就好。这是我们党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秉持的科学态度和方法,也是成熟的执政党走向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纪检干部对党忠诚,就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在敢于亮剑、“拔烂树”的同时,对犯错误同志应采取慎重态度,不应简单草率,一“处”了之。“惩”不“痛”,则不“通”。若要“心”“通”,纪检干部还要拿出真心挽救的本事,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深做实,使犯错误的同志真心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改正错误、真心向党。
从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来把握,应树立纪律思维和纪委角色,体现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党的纪检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审查形式内容、方式方法都发生了明显变化。比如,把查办案件改为纪律审查、案件室规范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改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转变,体现了纪律思维和纪委角色。再如,接到问题反映就要同本人见面,谈话函询、及时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忠诚于党、治病救人的态度,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保护“森林”,用好党内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机制,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对审查对象以“同志”相称,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对“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唤醒沉睡的党章意识和党员观念。这些,从形式到内容、从思路到方法,不仅用的是纪言纪语,还鲜明地体现了专门监督机关职责定位,充分体现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精神。
从运用好“四种形态”来把握,应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式概括为: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历史条件下,“四种形态”的提出和运用,深化了对纪检工作和反腐败特点规律的认识,拓展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现路径。“四种形态”最显著的特点是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是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对于极极少数背公营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进行立案审查,突出了纪律与法律的界线。经过党内审查,对于完全丧失条件的党员干部,必须坚决清除出党,并绳之以法。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其实是在监督执纪中把对党员的要求与对公民的要求区别开,更加突显了对共产党员道德操守高标准严要求的遵循,表明了我们党在保持自身纯洁性、先进性上是眼睛揉不得“沙子”的,是毫不含糊的。“四种形态”最大亮点是尽可能多地挽救党员干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不符合党章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对有轻微违纪苗头的,在大量的日常性工作中,应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促使党员干部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不断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对于有一般违纪行为、尚构不成重处分的,要通过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对其及时阻截,防止朝着违纪方向越滑越远。对于已构成严重违纪的,决不能心慈手软,必须及时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防止其病入膏肓、彻底垮下去。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最大的挑战是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如何开展谈话函询、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如何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如何取得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这对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因此,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奋斗在路上,贵在开好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定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不折不扣地把六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5周年。(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