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1、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阿拉腾杭盖嘎查党支部原书记娜布其伙同他人侵占扶贫资金问题。2012年,阿巴嘎旗扶贫办拨付阿拉腾杭盖嘎查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0万元。娜布其等人以帮助管理扶贫资金为名,共同侵占扶贫资金44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3月,阿巴嘎旗纪委给予娜布其开除党籍处分。
2、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巴润宝拉格嘎查原嘎查长斯日古楞巴特尔将草场补偿费私存并擅自借与他人问题。2012年,北京某风能公司付给巴润宝拉格嘎查征用草场补偿款16.32元。斯日古楞巴特尔与嘎查党支部书记呼格吉勒图两人领取后,存于斯日古楞巴特尔个人帐户。2013年4月,斯日古楞巴特尔又将账户余额全部转存到其妻子名下。2013年12月,斯日古楞巴特尔从征地补偿款中转账5万元,借给朝某某使用。2017年3月,赛汉塔拉镇纪委给予斯日古楞巴特尔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太仆寺旗永丰镇三道沟村党支部原书记付进春违规侵占补偿费等问题。2007年,付进春收取耕地承包费1.2万元未交村集体入账,擅自将此承包费抵顶其委托管理耕地期间管理费。2009年,付进春经手三道沟村二社变压器单据报账时,重复报销1万元。2011年11月,付进春领取2.08万元高速路征地附着物补助款,擅自将补偿款用于抵顶其个人补偿费。2016年12月,太仆寺旗纪委给予付进春开除党籍处分。
4、多伦县公安局桥东派出所外勤干警刘志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违规办理户籍、收受请托人现金问题。2014年10月,刘志刚接受北京市无业人员邓某请托为邓某表姐办理户籍,收取人民币1万元用做办理费用。因未能办成请托事项,邓某多次索回钱款未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刘志刚将全部钱款退还。2017年3月,多伦县纪委给予刘志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多伦县监察局给予刘志刚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