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
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通知
呼职院纪发〔2015〕6号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学院党委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也把“红灯”亮在前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守纪律、讲规矩,克服侥幸心理,杜绝节日不正之风。全院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严明纪律规定,狠刹不正之风
为进一步落实各项规定,特重申以下“十条禁令”:
1.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礼品;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商业预付卡、提货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3.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4.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搞奢侈享受、大吃大喝;
5.严禁用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6.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7.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9.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公务车一律封停。
二、严肃查处,确保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学院纪委将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四风问题”的突出行为。对顶风违纪者公开通报曝光,对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师生监督正能量,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6586763、6585715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