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学院纪委将组织赴内蒙古博物院参观党纪学习教育展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2024年6月27日(本周四)9:20在内蒙古博物院入口安检处集合,9:40正式开始参观活动,参观时长约30分钟。参观人员自行前往。
二、参观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党纪学习教育展厅
(地址:新城区新华东街27号内蒙古博物院四楼)
三、参观人员:
1.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田文阁,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黄伟;
2.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开放教育部各选派3人;
3.各系部选派负责招生就业工作教职工1人(马列部、公共外语教学部除外)。
四、注意事项:
1.参观党员需佩戴党徽。
2.展厅禁止照相、摄像及大声喧哗,听从讲解员安排。
3.严禁携带打火机进入展厅。
4.各部门将参展人员名单于6月26日下班前报至纪检处。
联系人:岳晓波 联系电话:0471-525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