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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学院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1-03-12 来源: 阅读:

副处级以上干部、全体辅导员:

按照学院党委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学院制度执行年活动,推动各项监督融会贯通,2021年学院纪委将对处级领导干部值班情况和辅导员夜间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方式将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检查或拨打值班室电话抽查

一、处级干部值班时间及值班职责

1.处级干部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值班安排》通知要求和《学院领导干部值班表》按时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交接工作。

2.节假日期间,白天值班时间为早8:00至晚18:00,交接班时间为早8:00;夜间值班时间为晚18:00至早8:00,交接班时间为晚18:00。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只需值夜班,以学院党政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为准。

3.值班处级干部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白班值班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带班院领导、自治区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值班情况。

二、辅导员值班时间及值班职责

1.辅导员严格执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职责》,严格按照《辅导员夜间值班表》按时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值班记录。

2.辅导员夜间值班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每晚20:00至早8:00,值班人员于21:30至22:30到宿管科值班室签到。

3.辅导员在值班期间要深入宿舍,了解学生晚归、不归情况及学生异常动态,及时处理学生宿舍内的突发情况,对出现有关学生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事件及时向学生处及相关领导汇报。

三、工作要求

1 .值班人员对遇有紧急突发情况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规定报告处理,迟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原则上不允许替换班,但确实因病或急事不能值班者,处级干部替换班需代班领导同意后方可换班;辅导员替换班需本二级学院(部)党总支(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换班,并报学生处。

3.学院纪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值班脱岗、值班顶岗、值班情况不明、饮酒等现象,每季度形成监督情况报告向学院党委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纪委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