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通知
(呼职院纪发[2004]12号)
各支部:
赌博是社会一大公害,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现象屡禁不止,有的甚至相当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近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院纪委就贯彻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的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党员、干部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凡用任何方式,以财物为注争输赢的,均为赌博行为。
三、凡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陋习,并加强对下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管理,教育他们不得参与各种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赌博活动。
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纪观念。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两个《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选学一些典型案例,以警示教育党员和干部充分认识到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做到自爱、自重、自律,自觉远离赌博。各支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健康文明的娱乐活动,提高文化修养,提高生活品味,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头与赌博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六、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经常了解支部内的党员和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告诫,督促改正。
七、充分发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举报的关于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院纪委要认真调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者要进行奖励。
八、明确责任,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对本支部发生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使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要追究相关支部、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九、在年底前开展一次以整治赌博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写成书面材料上报院纪委。
200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