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最后一年,是继续推动学院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关键时期,学院纪检监察工作总体安排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制度建设和全面防范的要求,以加强学院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增强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廉政风险意识,着力防止和化解各种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作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作风建设,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价值观。
2.继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围绕自治区教育厅、市纪委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完善廉政预警和内控防范机制,实现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责任到位、问责有力。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制度执行力。
3.建立健全转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推行“阳光工程”,坚持“有诉必接、有诉必查、查必到人、查必有果”的原则,认真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明察暗访和处理力度,确保各类规章制度、学院党政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协助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学院内涵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 继续监督检查,实施责任书签订。修订完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做好20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订。要求各二级学院、处、室针对承担的责任,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到岗、到人,积极制定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2.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协助党委、行政认真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工作要求,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构建具有我院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
3.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尤其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完善院务公开制度,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增加投诉渠道,切实保障师生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民主监督权利。
4.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着力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执行的配套措施,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运行保障机制。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各项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组织宣讲、考试竞赛等方式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使师生较好把握制度的内涵,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与有效性。
三、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抓好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坚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利用各种载体,以读书思廉、党课讲廉、典型倡廉、案件警廉、氛围促廉等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注重教育实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教育部、自治区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
2.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廉政及职业道德教育。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等内容的教育,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精心组织开展具有我院特色和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深入开展主题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大力宣传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剖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做到拒腐防变。
四、做好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力度
1.健全信访登记、信访报告、信访反馈制度,切实做到来信有登记,来访有记录,转办有回音调查有笔录,处理有结果,查阅有存档,保证案件查处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2.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规范公开流程,扩大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加强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3.加大违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工作力度。积极预防发生在领导干部、教师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和在招投标、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案件,对违反党纪政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件,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审计工作
1.认真学习教育审计法规,努力贯彻执行学院内部审计准则。组织学习《审计法》、《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及与审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安排内审人员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把握内部审计新准则,找准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位点和着力点,推动学院审计工作的开展。
2.继续完善审计规章制度建设。修订和完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审计工作规定》,制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逐步完善学院的审计规章制度建设。
3.继续开展学院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开展物资、设备、教材、图书采购比价审计;开展对各二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设备使用率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适时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效益审计。选择领导关心、教职工反映强烈的校园经济热点问题展开审计调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六、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思考工作规划,重点研究目前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破解矛盾的工作新思路。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大教育、培训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力度,充分发挥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作用。做到素质上有新增强,作风上有新改进,能力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成效,努力提高服务学院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