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学院财经纪律,根据《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呼职院党发[2008]48号),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由纪检监察(审计)处抽调相关人员从4月中旬开始,对二级学院及行政处室的收支情况开展专项监察审计。通过开展专项监察审计,充分掌握二级学院及行政处室的资金使用情况、账务管理水平以及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自觉接受审计,确保监察审计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监察审计的时间安排和方式
时间安排:2011年4月中旬至2011年12月底。
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监察审计项目
(一)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
(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
(四)学费、培训费、教材费、补考费等各类收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 对外投资合作项目。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