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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召开:进一步加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决议

时间:2014-06-30 来源: 阅读:

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召开 张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来源: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6月26日上午,自治区纪委召开九届五次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贯彻专题研讨班精神的要求,深入研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力指出,王岐山等领导同志在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对于全面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化“三转”,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三转”工作的行动指南,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的要求,是在准确把握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基础之上,对中央“三转”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对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张力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全面深化“三转”工作。要深刻认识推进“三转”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转”的实质和内涵,坚守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 “三转”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三转”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主要工作力量压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优化内设机构,增加办案力量,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把主要力量配备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各级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一律不得参与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分工,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把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两为主”,切实加大纪检监察系统管理力度,努力开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新局面。要狠抓责任落实。把“三转”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主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

张力强调,“三转”工作已进入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三转”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握大局,坚定信心,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确保中央关于深化“三转”的部署在我区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决议》。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纪委第五次全会

关于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决议

(2014年6月26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在呼和浩特召开。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专题研讨班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要求,深入研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

全会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是执行党章规定,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战略高度加强反腐败机制体制创新的重大举措。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重要部署,对于全面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准确把握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有序推进“三转”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地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及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全会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更加繁重,迫切需要深化“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加大惩治力度,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要清醒地认识到,个别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不落实,是目前“三转”工作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等问题的主要原因。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正视推进“三转”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把惩治腐败作为主要任务,把遏制腐败作为重要目标,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推进“三转”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全会要求,要按照中央纪委部署,全面深化“三转”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全面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扎实有效地推进“三转”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一,思想认识要到位。“三转”是党章所定、形势所迫、改革所需。中央纪委举办专题研讨班对“三转”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纪委对“三转”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体现了通过“三转”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进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推进“三转”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转”的实质和内涵,坚守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深化“三转”工作。

第二,组织领导要到位。“三转”是党委(党组)和纪委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把支持“三转”作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要一环,放在党委(党组)工作的全局视角下对待和推进,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深化“三转”提供重要保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参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的做法,将主要工作力量压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将财力物力倾斜到服务保障主业主责上来。要有效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科学设置职责分工。要增加办案力量,为突出主业奠定基础。要继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坚决退出明确不再保留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腾出精力履行主责。各级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一律不得参与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的其他分工,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把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主业上来。

第三,工作措施要到位。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为主”,切实加大纪检监察系统管理力度。以加强办案工作为核心推进“三转”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查办案件工作领导、组织和管理方式,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模块式办案等组织方式,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通过重要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定期分析、科学调动,加大案件交办、督办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努力开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 “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标准要更高、要求要更严。

第四,责任落实要到位。要把“三转”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把“三转”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派出)机构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评优、晋升的主要依据。要建立健全推进“三转”的责任机制,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为“三转”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要加强对下级纪委“三转”的指导和督查。建立“三转”工作定期检查和下级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确保“三转”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三转”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把握大局,坚定信心,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确保中央纪委关于深化“三转”的部署在内蒙古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打造祖国北疆亮丽的风景线,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