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纪委
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呼职院纪发〔2015〕9号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学院党委要求,各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要坚持节俭文明过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守纪律、讲规矩,克服侥幸心理,杜绝节日不正之风。全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学院纪委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师生监督的积极作用,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者公开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对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监督举报电话:6586763、6585715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