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印发通知 要求以党代会精神为指引
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来源:内蒙古纪检监察网
自治区纪委28日印发《关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深刻领会党代会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用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开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通知》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各级纪委中心组要制定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坚持率先垂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辅导、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综合运用报纸、刊物、电台电视、网络及移动客户端等多种载体学习宣传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经验做法和生动实践。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重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巡视巡察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实现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