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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呼和浩特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廉政书画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5-17 来源: 阅读: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党来一次大学习”的指示要求,丰富“大学习”活动形式,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导向作用,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展示我市廉政文化取得的丰硕成果,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主办的廉政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现面向我院全体教职工征集参赛稿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作品应契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品内容整体上应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主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1.书法作品:不限书体(草书、篆书请附释文,少数民族文字作品要附有译文)。作品要求紧紧围绕廉政主题,体现忠信孝悌、温良恭俭、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的内涵。以各类廉政格言警句、经典名句等为主要书写内容,也可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自撰诗文或自选名家名帖临摹。

2.美术作品:仅限于中国画。作品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尚德崇廉、勤政为民,突出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体现中国优秀廉政文化之美。

3.摄影作品:作品要兼顾思想性与艺术性,可以是具有“清廉、自洁”的自然风光、花卉等,以景以物寓意;也可以是体现干部职工学廉思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的形象或具有引导教育警示作用的内容。

作品以书画摄影类别为主,以其他类别作品为辅,如剪纸作品等。

二、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原则上以新创作的作品为主,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若发生侵权行为由创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将统一装裱,请勿自行装裱。为便于布展,作品幅度不大于6尺竖幅书。摄影作品需要提交电子作品(JPG格式,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不大于3M)。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文化长廊建设方案要求,现同步征集报送自治区作品,含书画和摄影作品,书画作品高度应不超过90CM,长度自定;摄影作品应为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MB,建议为横版,无需装裱,统一使用高度为90CM的画框悬挂。

3.所有参赛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有构思说明的可另附,一名作者可以创作多幅作品。

三、作品评选

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书画摄影专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

本次展览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10名,特邀作品若干幅,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四、截止日期

各处室、二级学院将征集到的作品于5月28日17点前,报送至东校区行政办公楼523室。

联系人:马晓明

联系电话:6586763 13337107886

纪检监察(审计)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