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综合表现优异的学生身上,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学生科严格按照评定原则与评定程序,对2018级同学作了全面评定,现将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名单公示如下,共2人:
2018级工商企业管理班,郭 晓
2018级工商企业管理班,海琳曼
如有异议,请到303、306、308办公室反映,或拨打电话:
乌力吉白乙拉:4121354
崔 娜:4121362
包和平:4121430
公示日期:2020年9月15日—9月20日。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