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在看望文化艺术界、社会科学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给学院社科类专业教师提供与其他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交流的机会,以提高我院社科类专业学术意识和科研水平,进一步营造学院社科类专业学术研究的繁荣局面,也为了达到“科研引领专业建设”的目的,经市社科联和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学院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和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拟共同举办《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第二届学术报告会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科类专业学术报告会》。所征集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稿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是在去年成功举办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首届学术报告会的基础上,继续面向社会和全院教职工特别是广大社科类专业教师征稿。本次征文活动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为广大教职工提供一个社科研究成果的交流平台。
二、征稿内容:
征稿分为以下几部分:一是财经类专业论文;二是经济与管理类专业论文;三是思政类专业论文;四是文史哲学类论文;五是艺术类专业论文;六是有关“三创(创新、创业、创造)”方面的论文;七是社科类其它专业论文。
三、征稿说明:
1、征稿及报告会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5月31日。第二届学术报告会召开时间:暂定于2019年6月下旬,报告会的具体地点和形式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稿件要求:
(1)可以是近三年(2016年-2019年3月)公开发表过的或新撰写的论文及专著(已计入2018年学院绩效考核科研工作量的论文不包括在内),新撰写的稿件字数限制在3000--5000字以内;
(2)稿件要求必须是本人原创和第一作者,严禁抄袭和剽窃他人论文和专著。一经发现存在学术不端问题,依规从严处理。
(3)稿件要求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稿件发指定邮箱,纸质版稿件一律打印送交学会办公室(经法楼307),自留底稿;稿件末尾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工作单位部门等。
四、评奖与发表
1、本届学术报告会将征集到的论文进行匿名评选,入选的优秀论文将在会上作学术报告,并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稿件在征得作者同意后,将收入2019年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论文集;
2、凡在本届学术报告会上作报告的论文,将按学院绩效考核有关科研成果工作量的规定,按5分计入其本年度学院科研工作量。
五、主办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
承办单位:呼职院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呼职院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组稿编委
本届学术报告会将聘请校内外各相关专业专家担任组稿评委。
稿件投递地址
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第二届学术报告会组委会(经法楼307)
邮编:010020
联系人:廖 飒 老师 (呼市经济学会秘书长)
电话:0471-4121340 ;0471-4121267;18698455255
投稿邮箱:2404684099@qq.com
呼和浩特市经济学会第二届学术报告会
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科类专业学术报告会组委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