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全体学生:
受2022年春季疫情影响,本学期教学工作全部线上完成,学生未返校报到。因此,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财函(2020)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住宿费结算清退情况说明如下:
一、住宿费计费基数
住宿费标准每学年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本学期按5个月计费,每月住宿费标准为100元,即春季学期住宿费为500元/生。
二、住宿费结算清退具体安排
1、2019级大专、2017级五年制、2018级预科班毕业生,在2021-2022学年只收取第一学期的住宿费,故不存在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情况。
2、2020级大专、2018级五年制、2019级预科生在校生,已缴纳的春季学期住宿费顺延到下学年;若全年在校外顶岗实习,需要系部办理批量退宿。系部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退宿(批量)审批表》后,于2022年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统一结算清退。
3、其他年级的在校生,将已缴纳的春季学期住宿费顺延到下学年,即在新学年学生应缴住宿费中予以扣减,扣减金额为500元/生。
4、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与计财处资金管理科联系,咨询电话:5251307。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退宿(批量)审批表
计划财务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