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之家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职工/工会代表大会 > 正文

关于选举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三次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2016年06月15日 00:00  点击:[]

关于选举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三次

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院校:

按照学院党委工作布署,学院将于7月1日进行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召开第三次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大会的召开是学院民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学院全体教职工密切关注的一件大事。为了切实开好这次大会,选举出作风正派、诚恳待人、关心学院发展建设的代表,现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教代会工会代表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选举产生我院教代会、工会代表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院教职工结构情况:

我院现有教职工总数1704人(含离退休人员),其中在职1159人(含长期合同制人员)。

(二)代表产生的依据及名额分配比例:

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教代会章程》要求,我院选举的代表按10%左右的比例构成。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到学院的各方面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院以教学为主,因此,我院第三次教代会、工会代表大会应选出170名代表。

(三)代表选举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部门的代表名额分配后,在部门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上先酝酿产生代表候选人,然后通过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超出参加会议人员半数以上的人员选举有效。

2.各部门选举时要注意考虑少数民族、妇女、青年教职工、工人、民主党派代表的比例。

3.代表选举时应注意将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选为代表。其中学院党政领导应全为代表,但分配到各部门进行选举。

4.各部门二级院校保证教师代表的比例。

(四)代表资格及条件:

凡学院教职工均有代表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善于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3.作风正派,敢于发表正确意见和建议,诚恳待人、乐于助人,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及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名额分配

序号

部 门

人数

备 注

1

党政办公室

6名

含领导2名

2

宣传统战部

4名

3

组织人事处

4名

4

纪检监察处

3名

5

工会

4名

6

团委

2名

7

教务处

5名

含领导1名

8

科研处

2名

含领导1名

9

招生就业处

2名

10

学生处

3名

11

计划财务处

2名

12

后勤管理处

8名

含领导1名

保证工人代表比例

13

保卫处

2名

14

高职高专研究所

2名

15

图书馆

4名

16

网络管理中心

2名

17

师范学院

12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18

铁道学院

4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19

机电工程学院

7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0

美术与传媒学院

7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1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8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2

人文与旅游学院

6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3

外国语学院

6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4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7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5

计算机信息学院

7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6

建筑工程学院

6名

注意考虑民主党派、少数民族比例

27

国际教育学院

4名

28

体育部

3名

29

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大学

5名

含领导1名

30

继续教育学院

4名

31

培训学院

4名

32

马列部

3名

33

国有资产管理办

1名

34

校企合作办

1名

35

离退休人员

20名

三、各部门接到通知尽快组织部门教职工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于620前报学院工会。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工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