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工会
关于对困难教职工进行补助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院校:
根据市总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要求,学院工会将在年底对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开展困难补贴工作,以真正体现学院党委、院领导对有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体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的申请原则
1.本人在本年度由于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花费较大的教职工。
2.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病、长期用药,而且夫妻双方有一方下岗并没有其它正常收入的教职工。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让真正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教职工得到帮扶。
2.《困难补助申请》由各部门领导集体审核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附医院治疗、住院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于12月25前交学院工会。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工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