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工会
关于对困难教职工进行补助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院校:
根据市总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要求,学院工会将在年底对学院家庭困难的教职工进行困难补贴工作。为真正体现学院党委、院领导对有困难的教职工的关心和体贴,就有关困难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困难职工的申请原则
1.本人在本年度由于住院、手术或重大疾病花费较大的教职工。
2.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病、长期用药,而且夫妻双方有一方下岗并没有其它正常收入的教职工。
二、 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让真正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教职工得到帮扶。
2.困难申请由各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后,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附医院治疗、住院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于12月底交学院工会。
学院工会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