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使全院师生准确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呼党宣通【2009】79号)文件精神,经党委研究决定,将举办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地点
百年讲坛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中级以上职称的教职工、全体教职工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四、参会要求
1.各部门要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26日下午5:30前报到宣传统战部宣传科(行政楼506室)或发送电子版到xctzb506@163.com,请注明“参会名单”字样。
2.参会人员务必于下午2:40前准时入场并签到。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好本部门到会人员,遵守会场秩序。
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