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04-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把学习、实践、探索和研究相结合的一个综合性的教学环节,是对高职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和检阅,是学生取得科研成果的文字记录,也是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的一份综合答卷。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使其程序化、科学化,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检查和评估工作,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属于学术论文的范畴,要按学术论文的规格和要求来完成。理科学生一般要求撰写实验型和设计型论文;工科学生主要撰写设计型论文。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教务处负责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体的指导、检查督促和评估。

3.各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工作,教务科和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即负责对指导教师的资格审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环节工作;负责监督和定期检查本部门指导教师的工作;负责填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1)并报教务处;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应超过1:10。指导两个专业不超过1:15。

5.依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在第五学期末开始动员部署,确定的指导教师,并完成开题、选题工作,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2),由于专业特点或其它原因需要提前的,需经过二级学院主管院长批准。

6.各专业毕业生在第六学期第十一周完成论文文稿,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正式文本,各院指导教师应在第六学期的第十二、十三周内完成批阅给出成绩。毕业生公开答辩一般安排在第十四、十五周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部)自行确定。

7.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重要的永久性学习档案,各二级学院(部)在第六学期的第十六周将装订完毕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正本一份及电子文档、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册(附件)等有关的文档材料存档,毕业时随同其它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

二、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选题内容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要使学生受到综合的、专业的和职业的基本训练。

2.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比较全面的训练,或对某些专题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

3.要与本地区的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能训练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原则上坚持一人一题。

4.学生选题和撰写提纲要经过指导教师的审核。

(二)撰写格式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符合各二级学院规定的格式且字数不低于5000字。写作指导各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情况自拟。

2.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打印格式为A4纸型。具体要求为:第一页为统一格式的封面《毕业论文(设计)封面》(附件3);第二页依次为论文题目、内容摘要(摘要应在150-300字左右)、关键词;接着是论文正文或设计方案。

3.毕业论文(设计)的录入格式要求为:标题用黑体小二号字,提要、关键词用宋体小四号字,正文内容和参考文献全部用宋体小四号字。文献注释一律使用尾注。标注方式为:

编著者:《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第xx页。

作者:“xxxx”,《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2期,第17-18页。

4.学生需按时提交用A4纸打印左侧装2钉的正式文本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一份(统一为word格式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导教师邮箱)。

三、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

(一)考核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论文(设计)文稿成绩*50%+论文(设计)答辩成绩*50%,采用四级制(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记分。

1.成绩认定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和二级学院共同认定,文稿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文稿成绩评分标准评定,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附件4);答辩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成绩评分标准评定,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附件5);总成绩由二级学院教研室根据以上两成绩确定并评出等级,主管院长审核签字。

2.评分办法

文稿成绩和答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百分制和四级制换算标准是:85~100分为优秀,折合4.5绩点;75~84分为良好,折合3绩点;60~74分为及格,折合1.5绩点;59分以下为不及格者,绩点为0。

(二)文稿成绩评分标准

1.评分指标

(1)选题是在学员所学专业研究范围之内,对国民经济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上有参考价值和对学术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2)能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本专业有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价值。

(3)文章中心明确,观点正确,理论联系实际。

(4)论据充分、数据材料可靠完整。

(5)文章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畅。

(6)具有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对所研究的课题有自己的见解或创新。

2.评分标准

(1)优秀标准(85分以上):基本符合全部指标的要求

(2)良好标准(75-84分):基本符合“优”的要求中的前六项。

(3)合格标准(60-74分): 基本符合“优”的要求中的前五项。

(4)不合格标准(60分以下):有下述情况之一者,该论文为不及格:

①选题不在学员所学专业研究范围之内,对国民经济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上无价值。

②理论和基本观点上有原则性错误,有关专业知识技能较差,理论脱离实际。

③文章中心思想不突出,结构层次不清,主要论据不准确,或论点、论据和结论矛盾。

④内容抄袭他人成果,资料不可靠、不完整,加工整理能力差。

⑤沿用已发表的文章,而又没有更深入地展开和增补。

⑥他人代写的文章。

⑦论文字数少于3000字。

(注:文稿成绩优秀率不得超过15%,优秀和良好之和不得超过40%)

(二)答辩程序及成绩评分标准

1.答辩程序及要求

(1)各专业应组成5人答辩委员会负责答辩,具体组成办法为本二级学院3人,外院2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组成,要尽量聘请同行业、企业有权威的专家作为该专业评委;负责人由一名副教授(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2)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评分标准评定答辩成绩,填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附件5)。

2.评分标准

(1)评分指标

①论文陈述(25分):主题明确(12分)、思维清晰(5分)、语言流畅准确(5分)、不超过规定时间(3分);

②评委所提出问题的回答情况(65分);

③仪表、态度(10分)。

(2)评分标准

优秀标准(85分以上):

①论文陈述:主题明确、思维清晰、语言流畅准确

②能够较好的回答评委所提出的问题

③仪表端庄大方、举止得体

良好标准(75-84分):

①论文陈述:主题明确、思维清晰、语言流畅准确

②能够准确回答评委所提出的问题

③仪表举止较好

合格标准(60-74分):

①论文陈述不是十分清楚

②能够回答评委提出的大部分问题

③仪表、举止基本符合要求

不合格标准(60分以下):

①论文陈述不清楚,有较多观点和理论错误或原则性错误

②不能回答评委提出的大部分问题

③仪表、举止较差

(三)成绩管理

1.毕业生的论文(设计)成绩“优秀”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以内。

2.在答辩中两位答辩委员会成员给出答辩成绩低于60分者认定为未通过毕业答辩。对未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要提出具体的修改完善或重新撰写的意见,学生参加下一届本专业的毕业答辩。

3.两次未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判定为不合格,不予毕业,不合格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重修。

4.毕业生的论文(设计)总成绩低于60分,则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毕业,按学院有关规定重修。

四、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的条件

(1)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作风正派。

(3)工作责任心强,有科研能力的教师。

(4)聘请外院指导教师的资格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并出具相关证件确认,由各二级学院审核认可后由教务科备案。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提纲、初稿、定稿、撰写进度等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册》(附件6)中的各项内容。

(2)指导教师在辅导期(选题、答辩除外)至少辅导学生三次,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抽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开展情况,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审阅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评语要从其完成情况、撰写水平和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具体中肯,切忌空洞套话,应具体指出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点和创新之处,同时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评语和成绩。。

(4)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期间,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即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拟定提纲、初稿的修改和定稿四个环节,并切实做到与学生之间的信息交流。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考核

1.学院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水平及具体环节的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用于指导以后的工作。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学督导组将就高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组织进行随机检查与评估。对于评估成绩与评定成绩出入较大、且数量连续超过一定比例的专业,将以书面形式向全院公布,同时责成有关学院对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研究整改。

3.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管理工作适时进行评估和总结,对评为优秀的二级学院或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组织管理工作有问题的二级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撰写有价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进行奖励。

各二级学院可结合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2年4月

附件1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附件2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附件3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附件4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附件5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

附件6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册》

毕业论文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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