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制度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关于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并结合机电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机电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制度细则:
1、无挂科,无作弊,无处分,不抽烟;
2、尊重任课老师、班主任,严格服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且爱护公共设施;
3、无私热情,团结友爱,谦让识礼,品德高尚;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着装得体,无奇装异服、奇特发型,无奢侈手机、化妆品等物品;
5、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尤其给学校带来特殊贡献和荣誉的(运动会等)
6、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或者参加院级、校级自治区甚至更高级别的赛事并获得奖项,位学院争得更高荣誉的。
评定小组:
组长:崔星、李志胜、李晓光、李佳立
成员:各辅导老师、助理辅导员
助学金评定时间安排:
9月上旬:申请(贫困证明、助学金申请表)过期不候
9月中旬:贫困生认定
9月下旬:评审阶段
10月8日:公示
举报电话:崔书记:13947122069
李晓光:15848161385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