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
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试行)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诚信银行(以下简称诚信银行)是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诚信银行管理条例》为基准,为更好管理我院管理为推动学生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种形式。为有效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好学上进的积极性,并为各类评优、评先及毕业推荐等工作提供定量依据,特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 诚信银行存、扣分应力求体现测评体系的科学性、评议内容的导向性、测评对象的可比性、测评方法操作性和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2、 学生在诚信银行的诚信积分是学生参与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评优、评先活动的定量依据。
二、 诚信银行存、扣依据
学院根据《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励相关规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诚信银行存、扣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诚信银行存、扣分细则。
三、诚信银行存、扣分细则
1、诚信银行存分细则
存分内容
| 分数
|
|
各类学习技能竞赛奖、文艺体育竞赛奖、论文、科研成果、创造发明奖、报刊杂志发表作品
| 国家级
| 20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自治区级
| 15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市级
| 10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院级
| 5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院(部)级
| 3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 10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内蒙古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 5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市级非政府性组织
| 30
| 技能大赛、文体活动
|
各类奖学金
| 国家级
| 200
| 励志奖学金
|
自治区级
| 150
|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金
|
市级
| 100
|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金
|
院级
| 50
| 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金
|
综合奖励(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各类竞赛获奖等)
| 国家级
| 200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自治区级
| 150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市级
| 100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运动会破纪录
|
院级
| 50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校运动会
|
院(部)级
| 30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机电田径队
|
全国非政府性组织
| 100
|
|
内蒙古自治区非政府性组织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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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非政府性组织
| 30
|
|
星级宿舍
| 五星级宿舍
| 50/人/次
|
|
四星级宿舍
| 30/人/次
|
|
星级社团
| 五星级社团
| 50/人
|
|
四星级社团
| 3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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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级社团
| 10/人
|
|
获得技能
等级证书
| 计算机
等级证书
| 非计算机
专业
| 三级
| 80
|
|
二级
| 50
|
|
一级
| 30
|
|
英语
等级证
| 非英语专业
| 六级
| 120
|
|
四级
| 100
|
|
三级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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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证书
| 高级
| 100
| 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
|
中级
| 80
| 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
|
初级
| 50
| 办公自动化证、上岗证
|
积极撰写
宣传稿件
| 国家级
| 200
| 征文比赛
|
自治区级
| 100
| 征文比赛
|
市 级
| 50
| 征文比赛
|
学院级
| 30
| 院报、广播站、征文比赛
|
二级学院(部)级
| 10
| 征文比赛
|
积极参加社会服务
|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 优秀
| 100
| 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加分标准60—100分
各部部员加分标准30—50分
| 按学期由指导教师提出考核评价意见,,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参照最高职务加分不能累积加分。
|
良好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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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60
|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班级干部)
| 优秀
| 80
|
良好
| 60
|
合格
| 50
|
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一般干事、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 优秀
| 60
|
良好
| 40
|
合格
| 30
|
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其他社会(校园)公益类服务
| 国家级
| 优秀
| 50
|
| 带队老师或指导老师考核
|
自治区级
| 优秀
| 30
|
|
市 级
| 优秀
| 20
|
|
学院级
| 优秀
| 15
|
|
二级学院(部)
| 优秀
| 10
| 各类志愿活动
|
班 级
| 优秀
| 5
| 清扫校园垃圾
|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加分标准
| 国家级
| 50
| 国家讲座、活动
| 指导老师考核
|
自治区级
| 30
| 内蒙古讲座、活动
|
市 级
| 20
| 呼和浩特市讲座、活动
|
学院级
| 15
| 呼职讲座、活动
|
二级学院(部)
| 10
| 机电学院讲座、比赛
|
班 级
| 5
|
|
拾金不昧或见义勇为
|
| 100
| 行为受到学院以上表彰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
积极献血
| 每学年一次
| 80/次
| 爱心基金会确认
|
爱心捐助
| 0--10元
| 5
| 爱心基金会确认
|
11—100元
| 10
| 爱心基金会确认
|
101—200元
| 15
| 爱心基金会确认
|
201元以上
| 20
| 爱心基金会确认
|
严守诚信承诺,
| 100/学年
| 一学年内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系统自动加分
|
2、诚信银行扣分细则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学习
纪律
| 迟到、早退/次
| -30/次
|
晨练无故缺勤/次
| -30/次
|
旷课/次
| -100/次
|
违反课堂纪律,大声喧哗
| -50
|
在课堂上不尊重老师
| -50
|
无故不参加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实训活动
| -200
|
考试作弊
| -400
|
违纪
处分
| 通报批评
| -100
|
警告处分
| -200
|
严重警告
| -300
|
记过
| -400
|
留校察看
| -500
|
生活
行为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 -300
|
高空抛物、故意制造混乱,扰乱校园正常秩序
| -100
|
不按时休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 -50
|
恶意毁坏公物
| -100
|
公共场所举止不文明、男女交往不文明
| -50
|
故意破坏环境卫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 -50
|
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宿舍
| -100
|
浏览非法或不健康网站,在网上散布谣言和其它不良信息
| -100
|
辱骂他人,不尊重师长、学校工作人员以及同学
| -50
|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及使用酒精炉、违规电器,具体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杯、电热毯、电暖炉、电冰箱、煤气炉、电炒锅、电火锅以及安全系数比较低的其他电器。
| -400
|
私接乱拉电线
| -100
|
无故夜不归宿
| -100
|
22:30以后,无故晚归者。
| -50
|
酗酒、赌博等不文明行为
| -100
|
在公共场所奇装异服,衣衫不整,穿拖鞋进入教学区
| -30
|
在星级宿舍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宿舍”
| -50/人
|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
| -100/次
|
在接受各类检查工作中态度恶劣,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或违反校规时不听劝阻
| -100
|
违反《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不文明行为
| -30
|
课外
活动
| 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讲座、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无故迟到或早退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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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不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及其他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讲座、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
| -50
|
学生不参加学院或二级学院(部)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不履行义务
| -50
|
个人
信息
|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不准确或虚假,又不及时更新、维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 -150
|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料模糊、不准确又不及时更新者。
| -50
|
注册后,电子信息档案个人基本资虚假又不及时更新者。
| -100
|
不按时填写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学生生活月志
| -30
|
就业自荐书内容不属实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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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说明
(1)同一类的奖惩只按照最高标准存、扣分,不累计分值。
(2)教职员工出具“学生信息跟踪反馈单”应该客观、真实。
(3)辅导员(班主任)在存、扣分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存、扣分条件的行为表现一律不得随意存、扣分。
四、附则
本办法只适用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科。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