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企聚力建立协同育人机制
校政企合作完善校企合作体制。经呼和浩特市政府批准,由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行业协会、企业和社团及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共同组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定《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章程》。理事会以推进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整合教育资源和行业企业资源,校企合作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企业效益,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等成果共享,互利共赢。在此基础上,健全二级学院校企合作组织,坚持“战略合作、校企一体、产学链接、共建共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体制。
依托理事会,完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在理事会指导下,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逐步建立专业人才共育、师资队伍共培、实训基地共建、社会服务共赢、发展基金共享五大机制,完善校企合作平台,形成合作办学互惠互利长效机制。

1.专业人才共育机制 在学院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及质量评价等操作层面上实施“五共同”行动,确保培养的人才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共同确定学院发展方向;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专业课程建设;共同负责顶岗实习管理;共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2.师资队伍共培机制 校企共建兼职教师资源库,打造师资共育平台,建立激励措施,鼓励学院教师到企业锻炼和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到学院兼职,促进校企双向交流。
3.实训基地共建机制 发挥理事会桥梁纽带作用,围绕重点专业,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制订实训基地运行规章,明确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基地的责、权、利,确保长期合作和持续发展。
4.社会服务共赢机制 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机构为平台,积极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开展继续教育服务,逐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校企合作服务社会能力,实现校企共赢
5.发展基金共享机制 积极争取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的投资,广泛吸纳各方面投入,筹措校企合作发展育人资金,用于提高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专职教师实践技能,奖励和资助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