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03月20日 11:0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学院文件精神,学院研究决定正式启动课程诊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诊改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

2.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内教高字〔2016〕75号)

二、诊改目标

构建并完善可行、可操作的课程建设规划,以及科学、先进、规范、完备的课程标准,遵循细化目标、明确标准、组织实施、检查诊断、创新改进的螺旋式质量改进工作流程,落实课程诊改、达成课程建设规划目标;同时将课程 建设水平与教学质量诊改融入日常教学工作,实现课程诊改在常规教学过程中实时运行,对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的推进作用。

三、工作组织

课程诊改工作由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总体规划、抽查、复核,教务处部署、协调、推进,具体诊改任务由各二级学院分配安排,教研室组织教师落实完成,课程整改本轮主要选择2017-2018学年。

四、课程质量保证体系

课程质量保证体系(附件1)是对“五纵五横一平台”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细化与落实,是开展课程诊改工作的实践模式。

五、任务分解  

时限

责任人

任务

20181121

二级学院

确定诊改(试点)课程清单及负责人名单,并报至教务处与规划科技处。试点范围:2017-2018学年试点专业任课的副高(含)以上职称专兼职教师,位教师自选1门课程。

20181130

诊改课程

负责人

对照《课程诊改评审表》(附件2),完成课程质量自查与诊断,并于1130日前教务处、发展规划科技处提交课程诊改自结果。

20181210

诊改课程

负责人

依据诊改文件、《课程诊改评审表》(附件1)、《课程诊改指引方案》(附件2)开展质量改进工作,形成《课程诊改报告》(附件3)并提交至教务处、规划科技处

20181220

发展规划科技处

组织质量诊改抽查,总结经验与问题并反馈抽查结果。

20181230日

(部)

根据抽查反馈信息,总结工作经验扩大诊改课程范围,确定诊改课程负责人,全面展开课程诊改工作。

 

六、工作程序

1、对照标准  自我诊断

学习诊改文件,分析诊断指标、诊断点、参考提示,参照《基于课程建设标准课程建设自我诊断表》(附件1),依据实际教学效果,对照课程建设目标及课程标准,发现问题、找出差距,自我诊断。

2、扎实整改  形成诊改报告

对照《基于课程建设标准课程建设自我诊断表》(附件1),参考《基于课程标准课堂教学自我诊断表》(附件2),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扎实做好课程诊改工作,并形成《课程诊改报告》(附件3)。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4000字。

3、课程诊改复核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在2019年6月,根据各院(部)诊改情况,组织诊改复核(依据附件2)。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依据复核意见实施整改。复核结束后,组织整改并启动新一轮诊改工作。

七、完善未完成的工作

《课程建设规划(方案)》(专业带头人)

《课程建设标准》(教务处)

《课程标准》(教研室)

 

附件:

1.《基于课程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的课程建设自我诊断表》

2.《基于课程标准课堂教学自我诊断表》

3.   课程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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