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课程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学院文件精神,学院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教师诊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诊改文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
2.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内教高字〔2016〕75号)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
二、诊改目标
完善可行、可操作的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以及科学、先进、规范、完备的教师发展标准,遵循细化目标、明确标准、组织实施、检查诊断、创新改进的螺旋式质量改进工作流程,落实教师诊改、达成教师发展目标;同时将教师发展水平与教学质量诊改融入日常教学工作,实现教师发展诊改与常规教学过程融合,对提高教师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的推进作用。
三、工作组织
教师诊改工作由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总体规划、抽查、复核,组织人事处部署、协调、推进,具体诊改任务由各二级学院分配安排,教研室组织教师落实完成。
四、工作程序
1、对照标准 自我诊断
学习诊改文件,分析诊断指标、诊断点、参考提示,参照《教师诊改自我诊断表》(附件2),依据实际教学效果,对照课程建设目标及课程标准,发现问题、找出差距,自我诊断。
2、扎实整改 形成诊改报告
对照《教师诊改自我诊断表》(附件2),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扎实做好课程诊改工作,并形成《教师发展诊改报告》(附件3)。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4000字。
3、课程诊改复核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根据各院(部)诊改情况,于2019年12月25日,复核2017-2018学年第一期的教师诊断;2019年6月20日,复核2017-2018学年第二期的教师发展诊断;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依据复核意见实施整改。复核结束后,组织整改并启动新一轮诊改工作。
4、完善未完成的工作
《教师个人职业发展三年规划》(教师)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三年发展规划》
2、《教师诊改自我诊断表》
3、《教师资格报告》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