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修订

2018年07月05日 16:48  点击:[]

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岗专职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

(1)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三周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

(2)脱产2-4个月的生产实践锻炼;

2、由各院部、教师本人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生产第一线,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实施。

3、顶岗锻炼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程序

1、各院部根据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学习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明确教师顶岗锻炼的岗位,岗位分布一定要科学、合理。年度计划报人事处审核,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2、在寒暑假进行顶岗实践锻炼的教师,放假前三周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所在院部汇总后报学院人事处审核,经学院批准后实施。

五、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

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3000千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2、具有中级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5000千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3、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5000千字)。

六、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

1、各院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院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对于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

2、对于院部拟安排到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根据院部要求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计划、实践的预期成果,院部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教师实践锻炼审批汇总表》一同交人事处,由人事处报学院审批。

3、企业实践锻炼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年终考核、岗位分级、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4、实践期间,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认真填写实践手册,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

5、实践结束后,人事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会同院部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教师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评比。人事处将实践锻炼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6、各院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对实践锻炼的老师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七、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

1、工资待遇: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实践锻炼的教师,实践锻炼期间,视同完成额定工作量。工资、院内岗位津贴、交通补贴、误餐费、工作用餐补贴等福利待遇正常发放。绩效津贴在实践锻炼教师回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院内岗位津贴30%部分。

2、教师在实践进修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给接收单位和学院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由院(部)组织审定报学院批准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科研管理办法。

3、对于实践锻炼的教师,院部或人事处等部门对其抽查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缺岗一次,扣除当月院内岗位津贴的50%,缺岗二次的,扣发一个月院内岗位津贴,缺岗三次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确因有事、病请假的,须经企业、院部同意报人事处备案后,方能生效。请假制度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与本办法有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人事处负责解释。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018年7月5日

 

上一条: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情况评价细则修订 下一条:2018年6月14日汽车专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