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

2017年04月20日 16:35  点击:[]

各科室、教研室:

为创建优质国家高等职业院校,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增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企业用人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吸引力,促进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促进知识学习、技能培训、工作实践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功能的整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方针和“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企业等的密切合作与深度融合,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院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能力,实现内涵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机电工程学院校决定成立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从即日起实施《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专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主题词:汽车专业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实施   通知

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0印  

上一条:关于实施《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业建设工作部管理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施《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社会服务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