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招就处、团委、校企合作办:
根据教育厅【2016】73号文件,“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及举措文字材料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遵照“通知”内容整理文字材料。通知内容全文转发如下:
“各高等院校:
按照《2016年下半年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要求,我厅拟于2016年IO月召开“自治区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及举措”新闻发布会。为保证本次新闻发布会的质量,全面而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我区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现状及各高校的工作举措,亟需各高校于近日内向我厅报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及举措的文字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已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情况。
2.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情况:学校已开设的有哪些课程;2016年秋季新学期开设的有哪些课程;教材准备、教师准备情况。
3.协同育人情况:在校校之间、校地(地方政府)之间、校企之间、校所(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如何开展协同育人工作。
4.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基地面积、个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高职院校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5.学校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情况。
6.学校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文化环境的情况。
7.学校学生创业(就业)指导服务的专门机构开展创业(就业)指导服务的情况。
8.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创业情况。
9.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要成果。
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整理的文字材料,请与时间9月18日之前上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