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国家和呼和浩特市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学校学生食堂的管理工作,突出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如果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重大责任事故,实施一票否决制。
2.制定学校餐饮单位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引进餐饮合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师生用餐安全。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坚持索证制度,建立健全进货台帐公示制度,严控各餐饮单位的进货渠道。随时对档口进行抽样检测。
4.促进提升服务和饭菜质量,建立师生和食堂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听取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积极配合食品安全检查及卫生防疫部门工作,主动接受食品药品管理局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餐饮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8.加强对所属职工及合作餐饮公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