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厘清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边界,推动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如下“负面清单”。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不得出现以下问题:
1.与管理服务对象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吃吃喝喝,私下交往频繁。
2.利用职权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3.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筹资、借款、借物、借房、借车或以借为名实际占用。
5.本人或者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
6.在管理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权谋私。
7.其他交往中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违反廉洁从政要求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