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做好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请各处室、系(部)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呼职院党发[2020]97号)文件要求,对照“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行动方案》附件1),认真梳理总结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内容包括:1.已开展的工作;2.取得的成效;3.正在开展的工作;4.下一步计划开展的工作。
报送程序及时间:
1.各配合部门(见《行动方案》附件1)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开展情况报牵头部门。
2.各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发展规划与科技处、教务处、团委、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后勤管理处分别汇总后于2022年10月1日前报学院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3.相关支撑材料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注:各牵头部门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到后勤管理处节能绿化科(后勤楼206室),电子版发送到李玉龙企业邮箱(200910014@hhvc.edu.cn)。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