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通 知

学院各部门、物业公司:

为了节约能源、杜绝浪费,确保安全用电、合理用电,根据学院节约能源、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严禁在办公室、门房等房间内使用电暖气及大功率电器。

2、 禁止出现室内亮度够时仍使用电灯照明现象。

3、 禁止出现计算机长时间待机现象。

4、 各部门办公室内的电源插板、电线等用电设施,如出现老化、损坏等安全隐患,请及时与配电室联系(电话:6574804)。

5、 各办公室使用1000W以上的用电设备,需到配电室登记后,方可使用。

近期总务科将派人到各部门检查用电设备情况,希望各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

后勤管理处

2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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