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学院各部门、物业公司:
为了节约能源、杜绝浪费,确保安全用电、合理用电,根据学院节约能源、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严禁在办公室、门房等房间内使用电暖气及大功率电器。
2、 禁止出现室内亮度够时仍使用电灯照明现象。
3、 禁止出现计算机长时间待机现象。
4、 各部门办公室内的电源插板、电线等用电设施,如出现老化、损坏等安全隐患,请及时与配电室联系(电话:6574804)。
5、 各办公室使用1000W以上的用电设备,需到配电室登记后,方可使用。
近期总务科将派人到各部门检查用电设备情况,希望各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
后勤管理处
20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