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组织人事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因办理养老保险事宜,需收集身份证复印件。请各科室将在编在职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与本人档案出生记载日期一致)?请大家注意,收集的身份证复印件为现在实际在编在职教职工(不含合同制人员/退休人员)收集后交至东校区综合楼203室,截止日期为3月30日。

联系人:范艳娟

联系电话:4121305

综合科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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