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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无人机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2020-06-10 00:00  浏览数: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无人机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天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无人机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无人机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TC-2001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无人机项目

1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8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供应商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供应商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和声明须为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502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天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502室

邮 政 编 码:010010

联 系 人:黄晓敏

联 系 电 话:0471-3480801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

邮政编码:010070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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