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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及行政第三党支部第四党小组 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学习研讨会

2020-07-29 11:18  浏览数: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及行政第三党支部第四党小组

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学习研讨会


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及《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对自治区纪委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自治区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的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45号)、《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转变、大走访、大提升、大整改”活动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48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以案促改”理论学习,国资处及第三党支部第四党小组于7月29日下午在行政楼423办公室组织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学习研讨会,第四党小组全体党员及部门全体成员参加此次学习研讨。




会上,首先组织大家集中观看“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专场报告会视频直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家认真观看视频并且做好学习笔记。视频结束后,集中学习了《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转变、大走访、大提升、大整改”活动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48号)、《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对自治区纪委纪律检查建议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自治区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的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呼职院党发〔2020〕45号)文件精神,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廉洁自律十项规定》,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全区集采目录及有关相关政策(2020年版)解读》的通知》(内财购〔2020〕623号)。

近期,还要求全体人员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学习业务知识并做好自学笔记。  

本次“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一要以案为戒,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以案促改”是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高标准、严基调、实成效,把整治工作抓严抓实。要深刻汲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警示教育落实在解决突出问题上,通过警示教育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牢牢守住清正廉洁人生防线。二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整改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加大以案示警力度。通过建立的问题清单,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今后要继续加强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转变思想认识,通过以案整改,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在工作中廉洁自律,履职尽责。  


                      行政第三党支部第四党小组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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