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购置学生公寓监控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报名资格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监控设备
2、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见附件)
3、预算金额:119800元。
4、交工期、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后一周内与买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验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终身服务。
5、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2日(六、日休息)。
6、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
注:以上材料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8、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 刘老师 17604713096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