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耗材采购申请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呼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呼财购〔2017〕26号)文件要求,我院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用耗材均必须全部纳入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统一采购,即此类耗材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统一采购。
根据上述规定及相关要求,请各部门于3月29日前,根据本部门2019年预算,参照耗材参考报价,提交2019年耗材采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按计财处要求核减部门预算后,将申请交到国资处招标采购科统一安排分批采购。(耗材采购申请表及耗材参考报价见附件)
联系人:徐刻娈
联系咨询电话:6586237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2019年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耗材申请(示例).docx
附件2:2019年 耗材参考报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