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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耗材需求计划的通知

2018-03-23 00:00  浏览数:

关于上报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耗材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呼财购〔2017〕26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12月1日起取消“协议供货”方式,我院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用耗材均纳入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即此类耗材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统一采购。

根据上述规定及相关要求,我院需结合内控工作规范制定相应的有关耗材的采购管理办法及采购流程,今后全院各部门所需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耗材,需提前提交使用计划,由国资处审核汇总并经院领导批准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统一采购,各部门根据所需领取(硒鼓、墨粉盒需以旧换新),所领取耗材花费的资金额计入该部门当年办公经费预算支出数额中。

请各部门于3月27日前,将本部门本学期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耗材的需求计划,上报国资处招标采购科。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徐刻娈

联系电话:5251213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2018年上半年硒鼓、墨粉盒、打印纸等办公用耗材

需求计划(示例)

部门: 年 月 日

序号

设备或耗材名称

耗材及规格型号

计划需求

数量

备注

1

联想激光打印机LJ3700DN

硒鼓

2

联想激光打印机LJ3700DN

粉盒

3

惠普激光打印机(通用硒鼓)

一体式硒鼓/粉盒

4

惠普激光打印机5200

一体式硒鼓/粉盒

5

复印纸

A3

6

复印纸

A4

7

8

9

10

部门:(盖章) 联系人:

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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