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部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员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推进我院国有资产信息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管理,确保各部门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和促进我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经院领导同意我院拨专项资金采购了目前国家财政部、内蒙古财政厅和呼市财政局采用的“国有资产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以实现我单位国有资产的数据同步和一体化信息管理业务的办理工作。
请学院各部门按照呼职院发[2015]53和54号文件以及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成立“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本部门具体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制度的同时,配备2名正式在编职工担任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其中1人必须是办公室主任),并于5月10日前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信息表》(纸质签章)报送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 址:学院西校区办公楼407室
联 系 人:徐刻娈
咨询电话:6586237。
附件:《XX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信息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附件: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XX(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员信息表
部门(公章):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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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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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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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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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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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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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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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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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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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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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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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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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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